(招标编号:****)
****LED大屏幕租赁服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LED大屏幕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为采购人提供会议、演出、宣传等活动所需的LED大屏及相关设备的租赁、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现场保障等全流程服务。
2.2剧场驻场展示屏服务:租用39㎡P2室内屏,用于**剧场5处指定位置日常展示;其他临时活动LED大屏租赁服务
服务地点:**市西****剧场路15号(**剧场)及招标人指定的**地区其他活动场地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演艺器材租赁”或同等性质的相关业务,且须为实际存续并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LED大屏租赁服务项目业绩(单个合同不少于5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合同主体内容转包或分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复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30日17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扫描二维码支付或电汇方式支付。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扫码二维码支付成功后无需上传凭证,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5.3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内点击“参与的项目”—“报名”—“保证金记录”—“支付”,获取对应包件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与缴纳金额。
6.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场****饭店。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玲珑路9号院**5号楼
邮 编: 100097
联 系 人: 胡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10-****4007 010-****4004
电子邮件: ****@163.com
网 址: https://cg.****.cn/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系统生成的本项目所投包件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