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改革局关于对的审批请示》(鲁发改请〔2025〕52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有助于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能够满足**县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提高市民健康素质、提升城市体育形象、完善城市功能。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
**市**县文屏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937.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11.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119.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2.52平方米)。其中:地上运动健身功能区3766.35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67.12%,包括游泳健身区1695.30平方米,乒乓球区705.78平方米,羽毛球区520.97平方米,排球区435.84平方米,健身操房171.18平方米,器械健身房237.28平方米;不设置固定看台。附属用房1845.19平方米,设泳池地下设备房及检修管廊、管理用房、休息室、医务室、卫生间。配套建设相关室外附属设施。
五、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
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996.14万元。其中工程费260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8.42万元,预备费169.5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地震安全性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优化方案,控制规模,严格控制投资,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同时要严格执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一、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二、****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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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