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能够按照有关环评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对项目及周边的环境状况进行简明的介绍和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清楚,内容较全面,评价标准适当,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保护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预测,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及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对环境保护目标能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内。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概况:******沙场项目,位于****村委****小组,项目规划占地19010.97m2,总建筑面积7900m2,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区以及给水、排水、供电等工程,设置2条制砂生产线,一条机制砂生产线,一条洗砂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加工沙石20万m3。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3万元。
三、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800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在厂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并在下游设置150m3沉砂池收集初期雨水,厂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采取在项目周边设金属板围挡,在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原料破碎及筛分粉尘、物料输送粉尘、堆场扬尘及厂区道路扬尘等。项目生产区、原料堆场及产品堆场采用混凝土地坪,并进行防渗、防漏处理,采用封闭厂房。破碎筛分粉尘通过湿法作业;道路、堆场和装卸扬尘进行洒水抑尘;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全封闭并设置喷淋设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建设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保养,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钢材、钢板等下角料进行分类回收,****回收站处理;产生的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建筑垃圾,采取集中堆放,定时清运的措施,****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污泥及厂区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作为成品细砂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黄九厂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五、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内,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六、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建设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我****监察大队对项目建设期、营运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林业、水利、应急管理、交通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重新报我局审核;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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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