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费为暂定金额: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