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区老**和老街区等历史文化**专项调查工作,我****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设厅制定的《**省老**老街区等历史文化**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区老**老街区等历史文化**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墙、城墙遗址、护城河、天然山体屏障等围合的建设集中区域。重点调查这一时期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区域。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这一时期建成的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这一时期建成的老工业区、老**、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及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征集范围。
二、征集要求
已正式公布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已正式公布的文物、历史建筑不纳入此次征集范围。
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真实有效,为后续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1.具体位置(如XX街道XX路段、XX社区周边等)。
2.历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如历史事件发生地、传统产业聚集区、独特建筑风格等)。
3.现存历史遗存情况(如古建筑、古树名木、老店铺、工业设施、灌溉设施、农业设施等)。
4.相关历史文献、照片、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
5.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四、参与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当地历史文化**,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线索。
(一)电子投稿:如有线索及信息,请您尽量将建筑物名称、建成时间、位置(若不确定可提供相关线索)、图片以及建筑历史等基本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至:****@163.com,邮件标题注明“老**(街区)照片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二)电话投稿:如无法提供建筑的具体情况,可以简要描述历史建筑所处位置及特征。
联系人:熊立,电话:0857-****826。
(三)现场投稿:请送至**省**市**区双狮路11号****403城市建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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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