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发改审〔20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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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雨水管网功能,改善**排水状况,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短板,****公司实施**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片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原泰富重工地块内现状3.5×2.2m雨水箱涵进行迁改;沿塘高路(原泰富重工西门-九昭西路)、九昭路(塘高路-银盖路)、银盖路(九昭路-湘江撇洪渠)敷设D2600 F型钢承口顶管1737m;沿银盖路(原泰富重工二期东门-九昭路)敷设D1500 F型钢承口顶管133m、D1800 F型钢承口顶管504m,另敷设D600Ⅱ级钢筋混凝土横向支管49m,横向穿越银盖路与主干管衔接;同时配套建设检查井、八字排出口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6051.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05.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8.18万元,预备费288.18元。资金来源为国省资金和地方配套。
六、请严格按照市预决机制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开展。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3个月。
十、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时,应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落实项目前期、项目建设等过程以工代赈工作要求,挖掘项目中能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最大程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尽可能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