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自然资函〔2019〕32号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乐碧桂园总平面图二、三期调整方案的批复

审批
广西-桂林-平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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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碧桂园总平面图二、三期调整方案的批复
2019-09-19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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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碧桂园总平面图二、三期调整方案的批复

**碧桂****公司:

你公司报送由****编制的《**碧桂园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二、三期调整方案》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编制的《**碧桂园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二、三期平面图调整方案。

二、该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位于**县南洲新区,总用地面积:105829.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8634.61平方米(计容面积:317489.31平方米,不计容:41145.30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17.24%、绿地率30.01%,建筑层高3~34层,机动车停车位2075辆,户数2478户。

其中:

二期规划用地面积:28099.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177.72平方米:(计容面积:99435.0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4742.64平方米),容积率3.54、建筑密度15.91%、绿地率30.01%,建筑层高18~34层,机动车停车位696辆,户数823户。

三期规划用地面积:31608.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022.03平方米:(计容面积:82101.9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4920.09平方米),容积率2.60、建筑密度30.01%、绿地率30.01%,建筑层高3~31层,机动车停车位704辆,户数2038户。

三、进一步明确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公厕、垃圾收集点、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位置及规模。小区范围内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绿地等配套建设项目要严格按总平面图实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满足消防、人防、建筑节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

请你公司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图纸并报我局备案,并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实施。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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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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