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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784016 | 建设单位法人:杨志海 |
| 王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经济区新庄二路73号 |
| ****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区 |
| 经度:113.553889 纬度: 23.192778 | ****机关:**市******管理局****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0 |
| 穗开审批环评〔2024〕1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784016002X |
| 2025-0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33.218 |
| 733.2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7840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开发区****公司 |
| 914********441951W | 验收监测单位:**智环****公司,******公司 |
| ****0101MA59CHG40J,****0101MA9UQ0TL91 | 竣工时间:2024-07-25 |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5-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4GEIdC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产品方案调整的技术改造在现有项目厂区内进行,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主要生产设备, 通过优化、调整及增加原辅料等手段达到调整产品方案的目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保持现有90000吨/年的各类表面处理添加剂和2500吨/年锌铝涂层产品产能的基础上,对现有表面处理添加剂的产品方案进行调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产品方案调整的技术改造在现有项目厂区内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在保持现有90000吨/年的各类表面处理添加剂和2500吨/年锌铝涂层产品产能的基础上,对现有表面处理添加剂产品方案进行调整,主要应用于半导体、高级电子产品、特种工业领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各类表面处理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主要区别为原辅料组成不同,生产工艺为原辅料检验、称量、投料、混合搅拌和化学反应、循环过滤、产品检验、灌装、设备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各类表面处理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主要区别为原辅料组成不同,生产工艺为原辅料检验、称量、投料、混合搅拌和化学反应、循环过滤、产品检验、灌装、设备清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治理措施 1.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2. 铬酸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危险品厂房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自建CP污水处理设施(芬顿氧化反应+沉淀+ 过滤)处理,主厂房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自建MB污水处理设施(破氰反应+芬顿氧化反应+沉淀+过滤)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3. 纯水制备浓水和冷却塔排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治理措施和要求 1. 主厂房生产车间铜添加剂混合罐、镍添加剂混合釜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2套酸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2. 混合室和主厂房生产车间镀镍光亮剂混合釜、酸性清洁剂混合罐等设备生产过程和备料区备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2套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 (DA002、DA007)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 低于15米。 3. 粉料混合室(清洁剂车间)粉料称量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 集中收集经水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4. 氰化物车间含氰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氰化氢)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 米。 5. 备料区和小槽生产车间不锈钢冷却混合釜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2套酸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6. 主厂房强酸生产车间酸铜搅拌罐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2套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12、DA013)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7. 主厂房生产区(二)不锈钢搅拌罐、沉金/沉锡反应釜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2套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 (DA020、DA022)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8. 主厂房生产区(二)酸铜反应釜、不锈钢混合搅拌槽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21、DA035)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9. 危险品厂房车间风管和生产车间分散搅拌机、不锈钢混合 搅拌槽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排气筒(DA024)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0. 危险品厂房生产车间搪瓷混合釜、PK 移动搅拌缸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2套“碱液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排气筒 (DA025)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1. 铬酸车间铬酸添加剂混合釜、固体混料釜等设备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26)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2. 铬酸车间杂型混合釜、PVC 混合搅拌槽等设备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27)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3. 称料间和小槽生产车间PP 混合槽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35)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4. 锌铝涂层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引至排气筒(DA039)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 米。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治理措施 1.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2. 铬酸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危险品厂房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自建CP污水处理设施(芬顿氧化反应+沉淀+ 过滤)处理,主厂房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自建MB污水处理设施(破氰反应+芬顿氧化反应+沉淀+过滤)处理,其中MB污水处理站增加一套涉氰涉镍的废水收集和氰化物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3. 纯水制备浓水和冷却塔排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治理措施 1. 主厂房生产车间铜添加剂混合罐、镍添加剂混合釜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2套酸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2. 混合室和主厂房生产车间镀镍光亮剂混合釜、酸性清洁剂混合罐等设备生产过程和备料区备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2套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2、DA006)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 低于15米。 3. 粉料混合室(清洁剂车间)粉料称量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 集中收集经水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4. 氰化物车间含氰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氰化氢)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 米。 5. 备料区和小槽生产车间不锈钢冷却混合釜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2套酸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6. 主厂房强酸生产车间酸铜搅拌罐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2套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7、DA008)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7. 主厂房生产区(二)不锈钢搅拌罐、沉金/沉锡反应釜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2套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31、DA032)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8. 主厂房生产区(二)酸铜反应釜、不锈钢混合搅拌槽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33、DA035)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9. 危险品厂房车间风管和生产车间分散搅拌机、不锈钢混合 搅拌槽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排气筒(DA030)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0. 危险品厂房生产车间搪瓷混合釜、PK 移动搅拌缸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2套“碱液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排气筒 (DA034)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1. 铬酸车间铬酸添加剂混合釜、固体混料釜等设备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2. 铬酸车间杂型混合釜、PVC 混合搅拌槽等设备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29)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3. 称料间和小槽生产车间PP 混合槽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引至排气筒(DA035)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米。 14. 锌铝涂层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引至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高度不低于15 米。 |
| 1、增加一套涉氰涉镍的废水收集和氰化物处理装置,是为加强对含镍含氰废水的单独收集,以及对废水中氰化物的预处理。 2、****公司为对厂内的废气排放口进行统一管理,将排气口编号均统一按照排污许可证编号进行调整,只是编号的变化,废气处理设施和排放口数量、具体配置和参数均不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厂区原有2个总容积为766m3的环境事故应急池,本次技改后新增1个有效容积为990m3的环境事故应急池,各生产车间及仓库等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和控制阀门,以收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各类事故废水。一旦发生事故性泄漏或火灾,应确保泄漏的化学品和消防过程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 统,杜绝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或自然水体。 2、危废仓库02位于维修车间1层,占地面积 800m2,主要用于生产车间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本次技改项目不变,依托现有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无变化,项目厂区原有2个总容积为766m3的环境事故应急池,本次技改后新增1个有效容积为990m3的环境事故应急池,各生产车间及仓库等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和控制阀门,以收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各类事故废水。一旦发生事故性泄漏或火灾,应确保泄漏的化学品和消防过程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 统,杜绝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或自然水体。 2、实际验收过程仍依托现有危废仓库02使用,但在原位置上新增165平方米的面积区域,即总占地面积为965m2。 |
| 增加危废仓库的面积是为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增加存放区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8094 | 4.0934 | 72103 | 2.8794 | 0 | 7.023 | 1.214 | |
| 3.4062 | 1.8746 | 3.615 | 2.7855 | 0 | 2.495 | -0.911 | |
| 0.0562 | 0.812 | 0.8722 | 0.0562 | 0 | 0.812 | 0.756 | |
| 0.006 | 0.0633 | 0.134 | 0.006 | 0 | 0.063 | 0.057 | |
| 0.0634 | 1.4222 | 2.1926 | 0.0634 | 0 | 1.422 | 1.359 | |
| 0.0012 | 0.0003 | 0.002 | 0.0008 | 0 | 0.001 | -0.001 | |
| 0.0037 | 0.0001 | 0.0045 | 0.0008 | 0 | 0.003 | -0.001 | |
| 0.0003 | 0 | 0.0009 | 0.0003 | 0 | 0 | 0 | |
| 0 | 0 | 0.0002 | 0 | 0 | 0 | 0 | |
| 0.0005 | 0.0001 | 0.0005 | 0.0004 | 0 | 0 | 0 | |
| 546354 | 20175.144 | 546354 | 0 | 0 | 566529.144 | 20175.14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972 | 0.133 | 0 | 0 | 0.097 | 0.097 | / |
| 0.0076 | 0.2255 | 0.4188 | 0.0076 | 0 | 0.226 | 0.218 | / |
| 0.1875 | 0.0766 | 2.115 | 0.1254 | 0 | 0.139 | -0.049 | / |
| 0.1875 | 0.0766 | 2.115 | 0.1254 | 0 | 0.139 | -0.049 | / |
| 0.194 | 0.0261 | 0.2076 | 0.029 | 0 | 0.191 | -0.003 | / |
| 0.92 | 0.0929 | 0.9987 | 0.13 | 0 | 0.883 | -0.037 | / |
| 0.9972 | 0.1114 | 1.0724 | 0.2949 | 0 | 0.814 | -0.183 | / |
| 0.0085 | 0 | 0.1223 | 0.0069 | 0 | 0.002 | -0.007 | / |
| 0.0017 | 0.0359 | 0.0532 | 0 | 0 | 0.038 | 0.036 | / |
| 0 | 0 | 0.009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613 | 0 | 0 | 0 | 0 | / |
| 0.0006 | 0 | 0.0006 | 0.0003 | 0 | 0 | 0 | / |
| 0.0003 | 0 | 0.0005 | 0.0001 | 0 | 0 | 0 | / |
| 1 | 自建CP污水处理设施(芬顿氧化反应+沉淀+ 过滤)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其中一类污染物可达到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 依托现有自建CP污水处理设施(芬顿氧化反应+沉淀+ 过滤) | 已安排监测,DW003(CP污水处理站排放口):pH、CODCr、悬浮物、氨氮、总铜、总锌、总氮、总磷、氟化物、总铬、总镍;DW004(CP污水处理站铬监测点):六价铬、总铬 | |
| 2 | 自建MB污水处理设施(破氰反应+芬顿氧化反应+沉淀+过滤)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其中一类污染物可达到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 依托现有自建MB污水处理设施(破氰反应+芬顿氧化反应+沉淀+过滤) | 已安排监测,DW001(MB****处理站排放口):pH、CODCr、悬浮物、氨氮、总铜、总锌、总氮、总磷、总氰化物、氟化物;DW002(MB污水处理站镍监测点):总镍 |
| 1 | DA001(废气排放口DA001) | 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氟化物、甲醛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2套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2 | DA002(废气排放口DA002) | 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氟化物、甲醛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3 | DA003(废气排放口DA004) | 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 | |
| 4 | DA004(废气排放口DA005) | 氰化氢、颗粒物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 | |
| 5 | DA005(废气排放口DA006) | 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氟化物、甲醛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均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 | |
| 6 | DA006(废气排放口DA007) | 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氟化物、甲醛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7 | DA007(废气排放口DA012) | 硫酸雾、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醛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8 | DA008(废气排放口DA013) | 硫酸雾、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醛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9 | DA031(废气排放口DA020) | 硫酸雾、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醛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10 | DA033(废气排放口DA021) | 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氟化物、甲醛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11 | DA032(废气排放口DA022) | 硫酸雾、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醛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12 | DA030(废气排放口DA024) | 硫酸雾、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醛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2套活性炭吸附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13 | DA034(废气排放口DA025) | 甲醇、硫酸雾、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醛的排放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1套洗涤塔+活性炭吸附、1套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14 | DA010(废气排放口DA026) | 铬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15 | DA029(废气排放口DA027) | 铬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16 | DA035(废气排放口DA035) | DA035(废气排放口DA035) | 依托现有已建洗涤塔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氨按每天4次) | |
| 17 | DA009(废气排放口DA039)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依托现有已建活性炭吸附(脱附)+RCO | 已安排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限值的要求 | 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已安排监测 |
| 1 | 项目厂区原有2个总容积为766m3的环境事故应急池,本次技改后新增1个有效容积为990m3的环境事故应急池, | 项目厂区原有2个总容积为766m3的环境事故应急池,本次技改后新增了1个有效容积为990m3的环境事故应急池, |
| 本次技改项目废水废气均依托现有已建治理措施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技改项目废水废气均依托现有已建治理措施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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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