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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平建函〔2025〕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县**排水管道老旧、漏损、锈蚀等问题,提升县城市政排水能力的需要,同意建设**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乐绣街、马河市场(正西街至茶江二桥围合片区、**街、****宾馆周边地块、****中心旁集市及**街**道、安良街、月城街(嘉乐大道-昭州医院)、牛鼻吼村及中关圆盘。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埋设各类排水管共计7473.00m。其中配套214座雨水检查井,244座雨水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工程、混凝土路面破除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管道清淤作业及清淤排涝工程。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3016.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4.36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18.03万元,预备费274.24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 12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项目建议书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5〕73号)等。(此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文件要求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