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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湘桂界)至**(粤桂界)并行线**至**公路(**段)项目变更使用林地报备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根据《****林业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管理线性工程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资发〔2025〕15号)的有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湘桂界)至**(粤桂界)并行线**至**公路(**段)项目变更使用林地报备申请,变更后新增使用**市**县**镇的湖塘村2林班;龙练村2、3、4林班;龙窝村4林班;**村2林班;裕丰村1林班;中华村4、5、6林班范围内的林地面积6.9195公顷(其中:Ⅱ级保护林地面积5.8175公顷,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0063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1.0957公顷)。
二、在项目施工期限内确定不再发生变更后,一次性申请办理变更报批手续。
三、严格按照报备的范围使用林地,落实好生态保护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破坏森林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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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