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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位于**市**区凤塘镇玉窖村大溪墘片横****中心坐标为E116°32′10.168″,N23°34′59.408″)建设****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主要新增一台燃煤锅炉,蒸汽产生量为30t/h。一期工程蒸汽产生量20t/h。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优双
联系电话:135****1864
通讯地址:**市**区凤塘镇玉窖村大溪墘片横路顶片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至少20个工作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报告.zip
链接: https://pan.**.com/s/1pJLaJ5SmZ_l70z9fhngpQApwd=5xsq提取码: 5x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