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港**港区珠**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经****委员会以市发改管〔2020〕168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该建设项目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现拟将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该项目建设用地涉及拟征收范围包括****村委的集体土地,面积共22.3440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0〕11号)规定的补偿标准,现拟订该批次项目各地类补偿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 乡镇 | 地类名称 | 土地补偿费安置及安置补助费标准(万元/公顷)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
| **镇 | 农用地 | 85.2075 | 按照《****关于印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规〔2020〕4号)执行 |
| 建设用地 | 34.083 | ||
| 未利用地 | 17.0415 |
三、农业人员安置办法:采取货币形式安置
四、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筑物及构筑物,凡抢种青苗、抢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