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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7000吨无纺清洁用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7000吨无纺清洁用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板桥镇灵溪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2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止(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8****0267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