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 **** | **市**区西堤头镇西堤头工业区北区东侧260米 | 中环博润(天****公司 | 为满足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 1000 万元,建设“混凝土搅拌项目”,拆除现有 2 条湿拌砂浆生产线,** 2 条混凝土生产线, 项目实施后,年产混凝土 30 万立方米,湿拌砂浆 5 万立方米。 | (1)废气:本项目筒仓上料粉尘,经筒仓顶布袋除尘器(1#~4#)净化后,通过管道收集, 再分别送入布袋除尘器 5#、6#内集中处理;搅拌机投料及搅拌产生粉尘,经搅拌机上方呼吸孔的直连管道分别送入布袋除尘器 7#、8#处理,上述粉尘经除尘后,通过一根 33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本项目装载机卸料物料输送料斗处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废 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9#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槽车卸料、装载机取料、卸入料斗等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放至市政管网,最终排入 ****处理厂处理。根据报告表结论,废水总排放口处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生产设备、空压机及室外风机。经合理布局、隔音减振后,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昼夜间限值要求(南侧厂界共用)。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渣、废除尘材料、除尘灰、检测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物资部门回收;生****管理部门清运。 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