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中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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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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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石桥一路6号12楼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综合评分法:87.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建国、任重远、丰一迪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1-30

2、评审地点:**县市民之家3****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收费金额:2.17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政府采购合同,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清泉镇民政路140号

联系方式:157****2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189****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唯

电 话:189****0090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30
中标通知
浠水县中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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