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次验收内容《****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项目(阶段性、不含印刷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本次验收对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项目(其中2条生产线,年产600万只干粉灭火器,不含印刷工序)以及规模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项目(阶段性、不含印刷工序)
项目地点:****经济开发区创业园路2号
****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项目位****经济开发区创业园路2号,租赁固****公司厂区内目前所有厂房和设备,利用固****公司年加工900万只灭火器筒体的生产能力,改造部分厂房,购置混合机、灌装机等设备,形成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4****管委会备案,备案号为2109-340321-04-01-865193;;2023年12月****委托****编制完成《****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24年10月26日以固环许〔2024〕35号文通过******分局审批(详见附件1)。2024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由于市场原因环评设计4台灌装机、4条装配线,实际建设2台灌装机、2条装配线,可达年产600万只干粉灭火器。2025年9月开始对安装的设备进行调试。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通过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0323MAD0WQ7W2N001Y(详见附件3)。本次验收对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项目(其中2条生产线,年产600万只干粉灭火器,不含印刷工序)以及规模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对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项目(阶段性)以及规模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如后续另2条装配线生产线、印刷工序建设完成,需另行完善相关的环保手续。
公示内容:****年产900万只干粉灭火器项目(阶段性、不含印刷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5日
联系方式:133****7558(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