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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兴胜****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县长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内容的函》收悉。发改局2019年3月18日批复**县长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龙发改管字〔2019〕9号)。该项目原项目建议书中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批复为项目分两期实施,总占地面积为7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5056.4平方米。但由****人民政府的同意后,需进行调整,经研究,同意调整原项目建议书的建设内容,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原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3830.86平方米,总建设面积为77907平方米。其中:A区占地面积为4503.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450平方米;B区占地面积为4667.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950平方米;C区占地面积为4659.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450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建筑,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消防、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避雷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调整:项目匡算总投资15806.82万元调整为项目匡算总投资18419万元。
其它未调整内容任按照《****关于**县长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龙发改管字〔2019〕9号)执行。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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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