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乡村**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便民充电桩工程(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政采磋商(2025)0275-1号-1 | 该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电缆沟挖填,铺设电缆保护管,铺设电缆,安装分线箱,安装960KW分体式群控箱,安装60-240kw单枪快充充电桩,安装320KW一体式充电桩,安装7KW慢充充电桩。 | **** | **省**市**区王城大道14****俱乐部院内西楼1层101号 | ****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17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县乡村**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便民充电桩工程(二次) |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 20日历天 | 周彭 | 豫241****23072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薛换平、张粉桃(评审组长)、贺炎炎(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国资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316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鸾州大道18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开元大道与新伊大街交汇处时尚ONE公寓1-857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9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