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莲花二巷(龟山)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B地块(瓯龙世纪城)总平面规划图 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审批
福建-南平-建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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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26-01-30 16:33

生成日期:2026-01-29

发文字号:瓯自然资规〔2026〕23 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二巷(龟山)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B地块(瓯龙世纪城)位于**市龟山片区,地块用地面积为5252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21年1月18日,******局批准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图,由于该项目为棚改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市场对户型的需求不同,项目业主**省建****公司******局申请调整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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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巷(龟山)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B地块(瓯龙世纪城)总平面规划图
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瓯自然资规〔2026〕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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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巷(龟山)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B地块(瓯龙世纪城)位于**市龟山片区,地块用地面积为5252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21年1月18日,******局批准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图,由于该项目为棚改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市场对户型的需求不同,项目业主**省建****公司******局申请调整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具体内容为:

1. 15#、16#、21#、22#、26#住宅楼建筑户型方案调整,建筑层数不变。******局、****住建局、****办公室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自然资宗〔2024〕87号)“住宅区内独立设置的公用配电房、设置在住宅建筑首层及以上的公用配电房(指需移交供电部门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供配电设施,包括环网室、配电室等)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3#与25#连接体及15#楼环网室、充电桩配电房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2. 根据《**省建设项目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管控导则(试行)》要求,地下室标准非机动车位面积由1.8平方米/个调整为2.8平方米/个。由于方案调整后总户数由原1366户减少至1246户,非机动车辆由原2497辆调整至2228辆,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架空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室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70位、1844位、383位调整至770位、1022位、436位。

3. 绿地及道路做对应调整。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图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占地面积945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13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7082.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217.7平方米,建筑密度18%,容积率2.8,绿地率30%。(具体详见总平面规划图)

2025年12月3日,市政府组****委员会会议研究该项目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根据《**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政府网站(www.****.cn)、市政府政务公开栏、自然**局政务公开栏和项目现场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市民对该项目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8日

联系地址:**市金瓯街27号****

联系电话:0599-****543

附件:

1.鸟瞰图

2.拟调整总平面规划图

3.**分析图

4.15#住宅楼标准层平面图、28层平面图

5.15#住宅楼剖面图

6.16#住宅楼标准层平面图、29层平面图

7.16#住宅楼剖面图

8.26#住宅楼28和29层平面图

9.26#住宅楼剖面图

10.拟调整地下室一层平面图

11.21#、22#住宅楼户型对比图

****

2026年1月29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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