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市**区它山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宁****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77.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42.55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32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爬山廊、休憩亭、碑石廊、挡墙,以及景观绿化、地面铺装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区鄞江镇它山堰村。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造价 ****0825 元。
2.3 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2.6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495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5年10月、11月、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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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市****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鄞江镇鄞江路29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0539
招标代理人:****
地址:**市**区城南商务大厦A座20楼2001-1
联系人:黄工、夏工、朱工
联系电话:132****5478、135****3489
监管部门:**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