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南区投审〔2026〕2号
****区街****统计局关于北溪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北溪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府〔2020〕86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旨在改善北台村道路通行条件,满足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出行安全,助力“百千万工程”,结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北溪路),同意建设“北溪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区北台村北溪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南起城南六路,西至西环八路,宽约13米,全长约773m。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额1091.8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街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区街****统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意见: 一、本次申请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其他。 二、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三、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