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2026年度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评估认定工作的公告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加强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促进就业,根据******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人社规〔2024〕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本省范围内公开遴选评估认定35家具有社会信用度高、培训针对性强、培训质量高、促进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市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结合我市2026年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将开展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评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对本省各类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评估,认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和鉴定考核取证率高、培训成效好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我市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
二、认定范围
依法设立、****保障部门备案的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需已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项目)目录》备案且后续通过年审,在省级部门年审不通过的培训机构自动退出入驻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各****保障部门备案;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无违规办学行为和违法记录;
(三)具备承担培训必备的场地、设备、资金、管理人员、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有一定的信息化教学和管理条件;
(四)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或业绩;
(五)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六)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教学过程规范,教学质量过硬;
(七)注重培训效果,培训后取证率良好;
(八))具备稳定的就业渠道,有较好的就业推荐和职业介绍能力;
(九)有明确、规范的财务制度。
四、申报材料
(一)**市2026年公开遴选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市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估认定表(附件4,一式两份);
(三)办学相关审批文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四)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
(五)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的清单,所申请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六)近两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开展培训的理论实操教学图片视频等、培训后就业率、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和企业开展**、就业服务等主要佐证材料(如为近两年新成立且已备案的培训机构无相关材料则不提供);
(七)管理人员和所有专、兼职教师人员花名册及资格证书(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八)各项组织管理制度;
(九)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全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认定程序
****中心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具体程序详见附件1)。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五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四楼职业技能培训岗(**市通畅路1.5公里处);联系人:黄芳瑜;电话:****7569。
七、有关要求
(一)各申请认定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有关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要与实际情况相符,真实有效。所需复印件材料上要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一律不接收;
(二)如在遴选评估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认定资格,并在今后的认定工作中不再受理认定申请;
(三)本次认定采取评分制,评分满分100分,依次按评分排名从高到低认定;
(四)入选我市的承训机构,需后续通过2025年度**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等级评定),获得C级及以上等级,方可承接我市2026年度的培训任务。若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其2026年度在我市的承训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将从本次参与认定的其他候选机构中,依据原评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
(五)培训机构取得遴选入驻培训资质后须在3个月内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否则取消本年度入驻培训资格;
(六)认定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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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