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学校培训升级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基地学校培训升级改造(EPC)已由 /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基地学校培训升级改造(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区域总面积60583.88平方米,用于职工宿舍、食堂、办公楼等。其中宿舍楼6~10#面积9025.00平方米,食堂1~2#面积6306.88平方米;办公楼面积2112.00平方米;教师公寓面积1340.00平方米;教学实训楼1~4#面积41800.00平方米。
建设地点:**市**县南障城镇北障城村。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应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任务;(3)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
2.3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2.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2022 年 12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11/。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02 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登录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电子交易平台(标书代写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网络递交向****提出,联系人:程女士 , 联系电话:150****9666 0311-****1587 。
8.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9.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 ,通讯地址: **省**市****世纪大道以北贾凤路以西****基地203室) ;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158****8805。
10.2 招标代理机构: **** ,通讯地址:**省**市**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1室 ;项目负责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50****9666 0311-****1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