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县****公司****公司申请新增医**点评估结果的公示
****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云医保〔2021〕26号)、《**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云医保办〔2025〕20号)相关规定,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先后2次****小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对**县****公司****公司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县****公司****公司符合纳入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条件,现将评审后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新申请定点机构及评审结果
2025年11月24日受理**县****公司****公司新申请纳入医**点管理申请;****按申报定点的条件要求,通过复核申请资料、现场实地查验,评审通过。
二、公示时间及举报投诉
(一)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9日,共7个工作日。
(二)举报投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公正、具体。
地址:****社区**小区对面
电话:0875-****916,0875-****475
附件:2026年1****医疗机构名单
****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