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湾沚区华地**府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三、候选供应商信息(排序按单位首字母顺序)
供应商名称1:****
供应商地址1:**市**区**路关山翰林20#2楼
成交金额1:住宅房物业费为:0.80元/平方米/月
供应商名称2:******公司
供应商地址2:**省**市通宁大道158号
成交金额2:住宅房物业费为:0.75元/平方米/月
供应商名称3:******公司
供应商地址3:**市**区绿景大厦2幢0208室
成交金额3:住宅房物业费为:0.80元/平方米/月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候选供应商业绩:
单位1:(1)**省**市官山翰林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市翰林时代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翰林公馆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单位2:(1)城南花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红郡小区物业服务合同;(3)**市**区新苑景苑物业服务合同。
单位3:(1)**市湾沚区恒大御府小区物业服务合同;(2)**市潮王人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白荡海人家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候选人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139****9133。
5、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华地**府
联系方式:180****826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39****9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139****9133
采购人:****
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