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有的**印象碧桂****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印象碧桂****公司(简称:****公司)、**恒****公司(简称:恒方公司)
所 在 地:**市**区
债权总额:1,802,767,826.10元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权情况
****投**心(有限合伙)出资持股,截至2026年1月20日,债权总额1,802,767,826.10元,其中本金 1,022,315,366.15元、利息 614,474,896.29元(含利息、罚息)、资金占用费 165,977,563.66元。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
截止日期:2026年1月20日
| 合同号 |
****公司、恒方公司应偿还的债权本息 |
中投嘉和独立承担资金占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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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号借款合同 |
766,736,524.61 |
460,856,172.22 |
165,977,563.66 |
| 85号借款合同 |
255,578,841.54 |
153,618,7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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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022,315,366.15 |
614,474,896.29 |
165,977,563.66 |
1. 担保情况。(1)质押担保:******公司持有的**印象碧桂****公司30%股权,为84号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2)连带担保:******公司为84号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3)一般担保:****碧****公司为债权本息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不含资金占用费)。
2. 查封资产。我司查封项目核心资产,具体包括:冻结银行存款约4000万元;限制销售或查封现房638套、面积99,275.41㎡;****公司****公司30%股权。正在执行中。
3. ****公司股权结构。我司、****碧****公司、******公司分****公司10%、60%、30%股权,****公司****公司100%股权,恒方公司名下实际开发“碧桂园.印象**”项目,但项目已停止经营。
4. “碧桂园.印象**”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市**区,项目1期、2.1期、****幼儿园已竣工并交付使用;2.2期已五证齐全,但未施工;3期已建3栋楼(4.9万㎡),地下室主体已建成2万㎡。已开发并交付使用105.31万㎡,剩余约10万㎡现房可对外直接销售。未开发建面49.18万㎡,其中:住宅31万㎡、底商1.2万㎡、酒店2万㎡、公寓1.35万㎡、大剧院1.57万㎡。根据**市政策,可申请商改住。
5.项目亮点。一是项目位于**的重点发展区域。二是项目已****社区作为基础,生活配套相对完善。三是项目现存约10万㎡现房住宅,可立即启动销售,进行滚动开发。四是项目存在明确的政策利好,可以申请调规。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二)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三)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无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四)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五)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六)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案外人异议等法律障碍,实际现金回收效率与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七)印象**项目已停止经营,3期3栋楼仅有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证;未开发地位能否顺利调规具有不确定性;未开发部分业务丰富且体量较大,其成功开发与销售以来与未来市场回暖。
三、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受让人应在成交确认前出具相关承诺书,承诺受让人满足交易资格。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
五、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等。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180****5125、187****4600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1-****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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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