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排水扩容改造工程一阶段洪江排水四期提标改造工程

审批
江苏-南通-崇川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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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25784A吴小兵
陆婷婷**省**市**区
**市跃**路14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排水扩容改造工程一阶段**排水四期提标改造工程****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省**市**区 **市跃**路148号
经度:120.864 纬度: 31.98452****审批局
2024-01-02
崇行审批〔2024〕1号913********325784A001X
2019-06-2829824.78
2200****
913********325784A****
913********325784A******公司
****0693MA25FH5Y3M2025-10-13
2025-12-252026-01-23
https://www.****.cn/Product/1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次项目为扩容改造一阶段工程,**20万t/d预处理单元土建工程、10万t/d二级生物处理单元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规模分别为15万t/d、10万t/d(预处理单元10万t/d土建工程及5万t/d设备为后续阶段预留)。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5万t/d设计处理规模,形成29.8万t/d总设计处理规模,排水规模由现有22.5万t/d提高至27.2万t/d。本次项目为扩容改造一阶段工程,**20万t/d预处理单元土建工程、10万t/d二级生物处理单元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规模分别为15万t/d、10万t/d(预处理单元10万t/d土建工程及5万t/d设备为后续阶段预留)。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5万t/d设计处理规模,形成29.8万t/d总设计处理规模,排水规模由现有22.5万t/d提高至27.2万t/d。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进水—中格栅及进水泵房—细、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加砂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加氯混合池—出水泵房出水进水—中格栅及进水泵房—细、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加砂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加氯混合池—出水泵房出水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处理措施。****处理厂进水水质(尤其关注含重金属、高盐等难降解废水),服务范围内废水经管****水厂内,经“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加砂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加氯消毒”后,部分回用于厂内清洗及**地区城市杂用,部分再经**湿地水质净化系统“生态塘+复合型人工湿地”净化,湿地净化尾水达标后部分作竖一河生态补水,剩余尾水与未经湿地净化的其他废水通过排口排放。 污水排口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竖一河补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预处理区、两座二级处理单元AAO生物反应池废气分别加盖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质调节站、卸料冲洗泵房及污泥处理废气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少量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与加药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HCI、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有各类泵、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进出风口采用阻抗复合消声器,对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基础减振的措施,采用隔声门窗,加强绿化等措施。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4类标准。 4、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固废转移手续。危险废物贮存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要求执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须建立环境管理台帐记录制度,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须制定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计划,建立事故废水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水口及总排口均设置阀门和水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装置,若进水水质不满足接管要求或厂内产生超标或事故废水,均关闭对应阀门,废水回流至进水泵房进一步过程控制,保证废水不外排。严密监控长江狼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水质变化。1、已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处理措施。****处理厂进水水质(尤其关注含重金属、高盐等难降解废水),服务范围内废水经管****水厂内,经“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加砂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加氯消毒”后,部分回用于厂内清洗及**地区城市杂用,部分再经**湿地水质净化系统“生态塘+复合型人工湿地”净化,湿地净化尾水达标后部分作竖一河生态补水,剩余尾水与未经湿地净化的其他废水通过排口排放。 污水排口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竖一河补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2、已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预处理区、两座二级处理单元AAO生物反应池废气分别加盖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质调节站、卸料冲洗泵房及污泥处理废气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少量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与加药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HCI、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3、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有各类泵、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进出风口采用阻抗复合消声器,对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基础减振的措施,采用隔声门窗,加强绿化等措施。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4类标准。 4、已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固废转移手续。危险废物贮存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及《**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要求执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5、已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须建立环境管理台帐记录制度,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须制定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计划,建立事故废水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水口及总排口均设置阀门和水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装置,若进水水质不满足接管要求或厂内产生超标或事故废水,均关闭对应阀门,废水回流至进水泵房进一步过程控制,保证废水不外排。严密监控长江狼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水质变化。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9928 9928 0 0 9928 9928
0 1849.09 4106.25 0 0 1849.09 1849.09
0 12.2859 410.625 0 0 12.286 12.286
0 15.7607 41.0625 0 0 15.761 15.761
0 826.506 1231.875 0 0 826.506 82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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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排口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竖一河补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污水处理设施 验收期间,全厂废水总排放口、湿地末端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及表3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标准,雨水排口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预处理区(中格栅及进水泵房、细、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废气:“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的DA003排气筒;2座AAO生物反应池:“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的DA004与DA005排气筒;水质调节站、卸料冲洗泵房:1#“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的DA001排气筒;污泥浓缩池、三期匀质池、三期污泥脱水机房:“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的DA002排气筒;化验室产生的少量HCl废气:DA006排气筒。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HCl等,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有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颗粒物、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预处理区(中格栅及进水泵房、细、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废气:“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的DA003排气筒;2座AAO生物反应池:“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的DA004与DA005排气筒;水质调节站、卸料冲洗泵房:1#“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的DA001排气筒;污泥浓缩池、三期匀质池、三期污泥脱水机房:“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的DA002排气筒;化验室产生的少量HCl废气:DA006排气筒。 验收期间,DA001排放口~DA005排放口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DA006排放口排放的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消声、减震、隔声,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埋设于地下(室内)的降噪措施,风机位于地上室外,其余设备位于地上室内 本项目营运期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南、东、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 低噪声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消声、减震、隔声,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埋设于地下(室内)的降噪措施,风机位于地上室外,其余设备位于地上室内。 验收期间,北厂界噪声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西、南厂界噪声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区北侧敏感点噪声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厂区东侧敏感点噪声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固废转移手续。危险废物贮存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要求执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已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新增一般固废量包括栅渣、沉砂、脱水污泥,栅渣由环卫清运,沉砂外运清埋,脱水污泥委托****(观音山热电)焚烧处理。 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量包括化验室废液、废润滑油、润滑油废油桶、在线试剂废液、废试剂瓶、药剂废包装袋,均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进行建设。 项目已指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须建立环境管理台帐记录制度,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须制定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计划,建立事故废水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水口及总排口均设置阀门和水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装置,若进水水质不满足接管要求或厂内产生超标或事故废水,均关闭对应阀门,废水回流至进水泵房进一步过程控制,保证废水不外排。严密监控长江狼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水质变化。 已落实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储运工程、公用工程、深度处理单元依托原有储运工程、公用工程、深度处理单元依托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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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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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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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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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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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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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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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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