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庄镇余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上庄镇余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社区繁华大道12227号中环城E3地块B幢办1306室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888.88元)
评审报价:壹佰贰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888.88元)
评审总得分:93.2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上庄镇余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分为余川村和上**,其中余川村建设内容有为游步道铺装、**游步道、拦河坝修复3座,混凝土硬化、**挡墙、**护栏、护栏及亭维修翻新1项,三线下地、无功能建筑整治、乡风文明标识牌改造、环境整治。上**建设内容为混凝土硬化、会车点4处,沥青面层、**挡墙、环境整治。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东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 234********03195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琦(组长)、开晋忠、叶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94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联系电话:0563-****996;地址:**省**市**县上庄村,联系方式:0563-****023。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上庄村
联系方式:056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
联系方式:056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0563-****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