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富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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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30 17: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环境局**分局将对****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现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39

通讯地址:******社区 邮编:655500

项目名称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村委会****砖厂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村委会****砖厂。建设年洗选煤矸石60万吨/年跳汰+浮选设备一套,免烧砖生产线1条,年产新型煤矸石免烧砖9000万片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5.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转运前要喷洒水。施工时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作业,作业面覆盖防尘网。同时应在工地边界设置2.5m以上的围墙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2、限制车速: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3、物料、渣土等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帮槽上沿,车斗用防尘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4、对于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等,防止风力扬尘产生;****车行道路进行硬化,防止机动车运输道路扬尘产生;对施工场地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和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5、运输车辆采用全密闭式货车,出场前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运输路线避开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运输道路每日进行洒水降尘,路面铺设防尘网或绿化覆盖。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扬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保护目标的影响将大大减小,确保施工期场地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由机械设备清洗产生,其产生量较小。机械设备、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与大多数建筑工程一样,不含有毒成分,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污水不外排。3、施工要避开雨天,建筑材料应设篷盖和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4、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内壁涂刷环氧树脂防渗层(厚度≥2mm);原料堆场、废渣临时堆放区设置防渗膜及导流沟,防止雨水冲刷形成渗滤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5、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控措施:1、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2、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3、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围挡隔声;4、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5、施工区域周边500m范围内有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在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隔声屏障(高度≥4m),并定期对敏感点噪声进行监测(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根据监测结果调整降噪措施,必要时采取停工、设备更换等应急措施。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1、项目土石方开挖量较小,开挖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及厂区围墙建设,可实现土石方平衡。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3、钢筋头、废钢材等可回收废料,****公司回收再利用;碎石、混凝土块等惰性废料,用于施工道路铺设或场地平整;严禁随意丢弃施工废料,避免污染环境。4、所有固废临时堆放区均设置防雨棚、防渗层及导流沟,分类标识清晰;堆放高度不超过2m,避免坍塌流失;及时清运堆放固废,堆放时间不超过7天,防止长期堆放产生二次污染。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施工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洗矸工艺煤矸石破碎过程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1个,3m×3m)+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2.制砖工艺破碎、筛分、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3个,2m×1m)+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3、水泥筒仓仓顶安装1台仓顶除尘器,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放口排放。4、原料煤矸石、洗选后矸石、精煤、煤泥堆存在密闭大棚内;皮带输送机设置为封闭式廊道;原料大棚内采用洒水降尘;皮带输送机上下料口、筛分设备上下料口分别设置喷雾降尘喷头。物料采用密闭廊道输送,并在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设施。5、项目运输道路为水泥硬化道路,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设置洗车点,出厂车辆进行清洗后出厂;运输车辆密闭运输。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区东面、西面设置截排水沟,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内,项目区大棚上设置集雨槽、落水管,通过导流管直接引出项目区,项目区内场地雨水经排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60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通过回用水泵和输送管道回用于生产或抑尘、道路洒水等,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池进口安装弃流装置,后期洁净雨水通过雨水排放口外排。2、设置污水处理工艺为“浓缩+压滤”,煤矸石洗选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洗煤矸石,不外排。主要处理设施为1个450m3浓缩池,采用钢筋混凝土池体结构,半地下布置,1个450m3循环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回用管道及水泵等,设置1个675m3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煤泥水的收集,防止煤泥水的事故排放;3、渗出水:在精煤堆棚、洗后煤矸石堆棚、煤泥间设置截水沟,截水沟将水引至渗出水收集池(6m3)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煤矸石洗选过程不外排;配套设置回用水泵、管道;4、生活污水:依托已建1个10m3化粪池,生活污水依托已建10m3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092-2020)限值要求后回用于道路清扫,不外排;4、洗车废水:**池(6m3)设置自动感应洗车装置,洗车废水收集至车辆废水收集沉淀池(10m3)后抽至浓缩罐处理后回用洗矸,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煤矸石破碎工序收集后与煤泥一起出售。2、制砖破碎、筛分、搅拌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用于搅拌工序。3.洗车废水收集池污泥清掏后回用于制砖搅拌工序。4、化粪池污泥委托周围村民清掏用于旱地综合利用。5、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放置在已建生活垃圾桶,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当地附近生活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一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设置危废标识标牌。6、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产噪设备设置在大棚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噪声设备设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的大气、水和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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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本公开承诺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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