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医院全院X射线装置及工作场所(含放射安全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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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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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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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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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X射线装置及工作场所(含放射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全院X射线装置及工作场所(含放射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省**市**区**东路60号

中标金额:88600.00元/年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成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六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中标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6)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558-****121。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市**新区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

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0558-****2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养生大道科技创新园办公大楼十一楼

项目负责人:梁**、牛坤

电话:0558-****952 199****5553 191****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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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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