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2025年廉租房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市****委员会以 **发改委函[2025]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委员会,
代建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市级住房保障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冯家及乡镇(冯家和谐宜居廉租房、天坪廉租房、龚家坝廉租房、石家廉租房及小**廉租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区2025年廉租房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冯家及乡镇),包括冯家和谐宜居廉租房、天坪廉租房、龚家坝廉租房、小**廉租房、石家廉租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院坝硬化1440m2,补充种植土、栽植灌木带、草皮2526m2,更换不锈钢栏杆为钢栏杆213m;给排水改造污水管道清淤、**排水沟、截水沟、更换落水管,更换室内、外给水管道,室外污水管道更新;安装监控设施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90.02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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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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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省**市**区柏溪街道振新路(宏基**商务大楼)7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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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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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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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1228 | 联系电话: | 0831-****688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话: | 023-****41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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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5年廉租房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冯家及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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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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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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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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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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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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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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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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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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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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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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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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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3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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