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集团****公司原址局部(ABCD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管控,本项目包含嘉阅**修复(管控)项目****集团****公司原址局部CD区管控(修复)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沙****委员会 分别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和2509-500106-04-05-7063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招标人为****、**生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协议。
2.1 建设地点: **区**市**区井口街道井口正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项目概况:嘉阅**修复(管控)项目对场内34461.42m3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整治;场地上游边界设置帷幕阻隔(帷幕灌浆),阻断上游地下水的补给;对3918.48㎡地下水重度污染区域采取“水力冲刷+蒸汽热脱附”技术组合进行修复,对6325.79㎡地下水中度污染区域采用“原位曝气+原位化学还原”组合的方式进行修复;对47027.34㎡地下水轻度污染区域采取“原位化学还原”技术进行修复。对30004㎡建筑物底板采用“地板减压”技术,管控污染蒸汽入侵,同时设置导排管和隔水层再造,控制建筑区域下地下水液位。
****集团****公司原址局部CD区管控(修复)项目须****集团****公司原址CD地块开展修复管控,主要是对场地内54541.3m3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整治;对C区面积为14785.19m2,D区面积为11883.94m2区域开展水力冲刷,C2区和D区5m以下污染土壤采用原位蒸汽热脱附技术进行修复。对C2和D区的污染地下水采用监测自然衰减。在C2区与C1B区边界开展水力控制(帷幕灌浆),阻断C2区污染地下水对B区和C1A区的迁移扩散。
具体规模以随招标文件发出的附件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38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全过程管理、勘察(详勘及后续补充勘察)、环保优化方案编制、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编制、设计(含风险管控方案深化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评审备案,并通过专项资金审计及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经环保部门评审备案的方案及后续设计变更确定的所有工程的施工、本项目施工期间及竣工后不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处置,异味扩散管控,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的监测和风险消除,治理及管控效果自评估(含施工期间的相关检测、监测)、设备购置或租赁、安装、运行及维护。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准的《****集团****公司原址局部(A/B/C/D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管控)方案》的标准,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其完成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阻隔、管控设施)作为本项目地块的环境保护基础工程,其设计使用年限与主体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相匹配。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修复工程自身质量缺陷导致污染扩散或超标的或现有建构筑物受损的,承包人承担无偿修复、赔偿一切损失的责任。
在达到嘉阅**项目地块通过效果评估后,承包人应当将施工区域恢复至治理前原貌,并协助业主将施工区域及时移交给产权单位。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0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投标人已对项目地块现状、治理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进行了充分、独立的审慎踏勘与调查,并已全面综合评估项目实施中一切现实及潜在的风险因素,充分理解业主实施项目EPC招标的意图,在此基础上自主做出投标决策。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本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编制。若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中标单位做详细勘察、设计,编制项目预算,若预算金额X固定费率后低于中标价,按预算金额X固定费率结算;若预算金额X固定费率后超过中标价10%(含)以内,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按中标价结算;若预算金额固定费率后超过中标价10%,则业主有权解除合同,由业主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经业主核实认可的已发生的勘察及设计费用,勘探、设计费用不超过随招标文件发布的估算工程费中勘察费、设计费的金额,勘察及设计成果由业主享有,中标单位须配合业主后续的治理工作。
本项目为嘉阅**修复(管控)项目****集团****公司原址局部CD区管控(修复)项目打捆招标,项目业主****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人为**生命****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需要按两个项目分别形成项目资料,分别移交竣工所需档案。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不得影响现有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应确保其能达到原有的设计使用年限和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 招标人: | **** **生命****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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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70号A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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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1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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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老师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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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罗老师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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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9110 ****0119 | 联系电话: | 023-****7325 ****8986 |
| 传真: | 传真: | 023-****3020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市沙****委员会 | ||
| 电话: | 023-****84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