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30日-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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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 1 | 15万吨煤炭仓储项目 | **市克井镇**路段苗庄村南 | **** | **博****公司 | 一、基本情况 ****于2005年成立,主要从事煤炭洗选、煤炭分选、煤炭零售等 ,现有10万吨煤炭分选、销售项目,位于**市克井镇**路段,该项目于2017年6月5****环境局批复建设,批复文号为济环评审〔2017〕066号,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8年9月28日以济环函〔2018〕031号完成验收,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完成自主验收。 现****拟投资150万元,异地扩建15万吨煤炭仓储项目,该项目位于**市克井镇**路段苗庄村南。主要生产工艺为:煤炭购进--储存--分选--销售。主要生产设备为:分选机、铲车、地磅等。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筛分废气筛分机二次密闭,顶部安装集气罩,废气经过收集后经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限值(80mg/m3)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表1-1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PM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要求。 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工序,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进行**化利用。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筛分、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经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除尘灰成品区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0391-****422 0391-****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