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6****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附属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的公告》,控制价以预算评审结果为准,按照国家计价标准收费,以打折的形式进行报价。公告期结束,共有13家公司前来报名,按照要求递交了相关资料。经审查,中****公司的分支机构中****公司****公司和****公司的分支机构****公司****公司为同一个法人代表,中****公司的分支机构中****公司****公司法人代表为****监事、历史股东(投资人)违背了招聘公告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的规定,经电话告知和短信确认,中****公司退出此次报价;剩余12家公司资质证书有效,没有信用不良记录,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参加报价。
1月30日学校组织相关****公司报价单,确定****报价8.43折,****公司报价8.37折,****集团有限公司报价8.35折,****公司报价8.29折,****集团****公司报价8.16折,****集团有限公司报价7.19折,
****集团有限公司报价8.50折,****公司报价8.57折,信宇****公司报价8.64折,中联****公司报价8.72折,****公司报价8.80折,****集团有限公司报价8.95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在资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选取通过资格审查单位3家以上(含3家)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原则,确定报价最接近基准价8.47折的相对低价单位****为****附属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中选价为8.43折。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期:2026年1月30日至2月1日
通讯地址:****
监督电话:136****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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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