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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宏鑫****公司:
报来《**市**宏鑫****公司关于****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申请报告》(宁区宏交〔2026〕2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2021年10月19日,我局以宁区发改审批〔2021〕41号对****体育公园项目(项目编码:****)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一条规****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156号)要求,依你单位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对****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1〕41号)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投资估算等进行调整,调整后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体育公园项目分为一期、二期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内容:**5人制足球兼篮球场,门球场,标准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攀岩场地共计3261平方米;健身步道2.0公里;室外健身器械场地200平方米;无动力设施、秋千、滑梯、平衡木、梅花桩、攀爬类设施、互动雾森、沙坑乐园、室外观景电梯等儿童活动设施区域4200平方米,公园内配建标识系统。绿化部分含各区域绿化设计及山体修复1007.25平方米。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山体公园步道、林相修复、公共厕所等。绿化部分含各区域绿化设计及山体修复25603.5平方米。
2、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39.78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外,不足部分由蕉**财政统筹安排,
3、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等其他内容请继续以宁区发改审批〔2021〕41号批复文件为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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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