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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地点:**省**市张家屯镇柴家窝堡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省**市张家屯镇柴家窝堡村。环评阶段本项目主要为复合瓦楞纸和纸箱两个生产车间。本次验收阶段纸箱生产车间暂未建设,仅建设复合瓦楞纸车间,车间内东侧为原辅料暂存区、西侧为生产区,产量为2000万平方米/年。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2456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