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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救治病房楼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救治病房楼项目
地点:**市****、**路东、韦付庄村西(****东院区内)
建设单位:****
本次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邮箱:****@outlook.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