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疆轮训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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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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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地区**市曙光国际农业科技博览城24栋11号商铺

包组或产品名称:********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折扣率(%):8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主副食配送服务 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包含:各类调味品、米面粮油、新鲜鸡蛋、牛奶、新鲜畜肉、禽肉、水产品、冷冻水产、冻肉类、预制类冻品、生鲜果蔬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所供新鲜食材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正规,供货时确保每日新鲜。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注:采购人将根据成交供应商第一年服务和诚信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视情决定是否续签。 按需配送。招标人提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投标人须应招标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整齐。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不得延误。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中标人需要积极配合,按照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小丽,韩百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庭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9.37万元×1.5%=13405.5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05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评审总得分:8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991-****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乌昌路252****广场A座5楼525号

联系方式:宋方方、段春丽、李世玉/150****7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方方

电 话: 150****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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