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县十谭园光辉大道及附属支路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县十谭园光辉大道及附属支路建设工程监理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县十谭园光辉大道及附属支路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8日
开标日期:2025年1月29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市**区朱泾镇金龙新街528弄1118号
投标报价(费率):0.700%
质量:合格
服务期: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立功
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156)
第二中标候选人:**祥润****公司
地址:**省**市鸠****工业园综合楼3楼301室
投标报价(费率):0.710%
质量:合格
服务期: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高文胜
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120)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