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监所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5〕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局,代建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昌州街道红岩坪村4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看守所、****戒毒所)和武警营房及训练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道路及硬质铺装、室外综合管网、围墙等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96亩,建筑面积约19000㎡。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98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25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BIM模型、各项专项论证和评估,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验收配合等全部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基础、结构、给排水、机电(电气、空调、通风、燃气)、智能化强弱电(含应急供电)、暖通、室外管网、园林绿化、装配式建筑专项、消防、综合管网、室内装修、室外景观、节能绿建、建筑智能化等。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建设、市政、消防、交通、林地、供电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该项目的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10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30日历天;
√初步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注:设计服务期限含施工图审查时间。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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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昌元街道人民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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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瑞尔国际2号楼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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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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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亚鑫/张晓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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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89****3035 | 联系电话: | 023-****995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话: | 023-****1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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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所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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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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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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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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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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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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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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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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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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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3297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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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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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昌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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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1********0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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