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武当山古建筑群遗产区和缓冲区内实施武当**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修改稿)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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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关于呈报武当山古建筑群遗产区和缓冲区内实施武当**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修改稿)的请示》(鄂文物文〔2025〕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7届世界遗产大会决议,对武当山古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构成要素相关表述进行修改;明确各项建设内容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空间关系,注意避让保护范围。
(二)补充多视角分析图,评估**金顶蓄水池、3座减压池、3****泵站和开挖管道对金顶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风貌的影响,以及**宫减压池对**宫文物建筑本体的影响,并制定有效措施减缓不利影响,尽可能压减建构筑物体量,确保不造成景观干扰。无遮蔽区域不应采用不锈钢水箱,应采用其他不反光材质。
(三)补充施工振动影响评估,明确管道开挖作业对文物本体,尤其是太上观后宫墙、五龙宫南道院、榔梅祠西侧外墙、一**、二**、**宫宫墙、紫霄宫前禹迹池、威烈观**、回龙观山门南侧等区域的影响,补充必要的文物保护措施和减振措施。
(四)尽量减少管道敷设中架空管道的长度,降低对山形地貌和自然景观的影响。
补充**建筑物、构筑物拟采用的外立面覆盖、种植屋面的具体做法,评估其可行性和持久性,明确日常管理、巡查检查与保养维护要求。
(五)补充施工期间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监测及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补充减少振动、粉尘、废渣、污水、噪音等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避免采用大型机械进行施工。
(六)细化明确项目施工结束后的现场环境整治和景观修复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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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