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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910821 | 建设单位法人:李亮 |
| 李林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羊口镇 |
| ****油田北区、**2023年第三批零散井调整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境内 |
| 经度:118.63557 纬度: 37.1875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1 |
| 东环审〔2023〕9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33 |
| 10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91082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048002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33454G | 竣工时间:2025-09-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环评设计共部署21口油井(其中侧钻井12口),钻井总进尺为22750m,新钻井全部位于老井场内。**采油井口装置21套,**集油管线2215m(其中DN65单井集油管线440m,DN80单井集油管线400m,DN40单井集油管线480m,Φ60×5单井集油管线295m,Φ76×5单井集油管线600m),**DN40掺水管线680m;同时对现有区块部分单拉井实施拉改输改造:①**Φ60×5集油管线700m;②**Φ114×5集油管线1800m;在M120-12-X21井场**一台Q=10m3/h,h=160m的混输泵撬(含变频柜);**15kW/h管道加热器,配套基础、配电、信息化等。③**DN40连续复合管掺水管线2500m;④**管线配套Φ426*8螺旋护管450m,其中定向穿越350m;⑤在南块站新上45kW输油变频柜1台);⑥拆除高架罐3座。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自然能量、注水、注汽等开发方式,最大年产油量1.71×104t(第2年),最大年产液量15.09×104t(第8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实际建设6口油井(其中新钻井5口,侧钻井1口),钻井总进尺为7384m,新钻井全部位于老井场内。**采油井口装置6套,**集油管线840m(其中Φ76×7单井集油管线20m,Φ60×5单井集油管线120m,Φ88.9×6.45单井集油管线700m),**Φ73×5.51掺水管线700m;同时对现有区块部分单拉井实施拉改输改造(①**Φ60×5集油管线700m;②**Φ114×5集油管线1800m;在M120-12-X21井场**一台Q=10m3/h,h=160m的混输泵撬(含变频柜);**一套25kW管道加热器,配套基础、配电、信息化等。③**DN40连续复合管掺水管线2500m;④**管线配套Φ426*8螺旋护管450m,其中定向穿越401m(集油管线216m,掺水管线185m);⑤在南块站新上45kW输油变频柜1台);⑥拉改输替代高架多功能罐3座,其中拆除2座,保留1座,作为应急罐,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注水、注汽等开发方式,最大年产油量0.2244×104t,最大年产液量1.129×104t。 |
| 由于油田产能建设项目施工周期较长,但各油水井相对独立。为避免已完工油水井久试未验,****油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有杆泵举升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有杆泵举升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拆除3座,采油厂统一回收再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拉改输替代高架多功能罐3座,其中拆除2座,保留1座,作为应急罐, |
| ****油厂实际生产需求,实际拆除高架多功能罐2座,保留1座用作应急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1、施工危废:废润滑油、废弃包装物、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南块接转站,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3、施工作业废水:拉运至南块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不外排; 4、酸化废水:拉运****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 5、压裂返排液:拉运****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 6、清洗废水:环评未识别 运营期: 1、井下作业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南块接转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开发,不外排;2、采出水:**采出水经M120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北区采出水经南块接转站采出水处****采油厂现有集输系统,最终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3、废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等废弃包装物:分类贮存于密闭容器中,****泵站危废贮存池,统一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及时拉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施工危废:实际未产生; 2、管线试压废水:依托M120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3、施工作业废水:****油厂******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南块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 4、酸化废水:****油厂****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八面河联合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 5、压裂返排液:****油厂****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八面河联合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 6、清洗废水:项目拆除高架多功能罐****采油厂******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南块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 运营期: 1、井下作业废水:经M120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油厂现有集输系统,最终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主要****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2、废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等废弃包装物分类贮存于密闭容器中,****泵站危废贮存池,统一由****及时拉运处置;实际未产生废变压器油 |
| 施工期: 1、施工危废:实际未产生;2、管线试压废水:处理地点发生改变,最终处置效果无变化,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3、施工作业废水:处理地点发生改变,最终处置效果无变化,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4、酸化废水:处理地点发生改变,最终处置效果无变化,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5、压裂返排液:处理地点发生改变,最终处置效果无变化,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6、清洗废水:环评未识别拆除高架多功能罐清洗废水 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处理地点发生改变,最终处置效果无变化,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实际无废变压器油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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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9.55 | 0 | 0 | 0 | 0 | 2039.55 | 0 | / |
| 0.3671 | 0 | 0 | 0 | 0 | 0.367 | 0 | / |
| 1.3053 | 0 | 0 | 0 | 0 | 1.305 | 0 | / |
| 0.0102 | 0 | 0 | 0 | 0 | 0.01 | 0 | / |
| 11.9488 | 0.0041 | 0 | 0.1605 | 0 | 11.792 | -0.156 | / |
| 1 | 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本项目钻井期使用了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未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油厂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定期开展了土壤隐患排查,并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对土壤、地下水进行了例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一开、二开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均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生产工艺中的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一起拉运至天正****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市****公司拉运处置,将治理合格的固相分别交由山****公司、**非凡****公司、**中****公司、**惠泰****公司综合利用。浮油、浮渣、污泥和落地油、清罐底泥、废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等废弃包装物,分****泵站危废贮存池,定期委托****处置,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泵站危废贮存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了设置。****油厂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 1 | 项目井场全部利用现有井场,管线建设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井场全部利用老井场进行建设,未新增永久占地;施工过程中合理规划的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可能的减少了占地的面积,项目管线施工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复垦。 |
| 1 |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气含有硫化氢,应做好井口脱硫工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 经调查,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井控措施,钻井期无井喷事故发生;管线加强了防腐,加强了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降低了管线泄漏风险。****油厂针对井喷、管线泄露等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了必要的防控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预案,于2025年6月16****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0523-2025-060-L;于2025年6月17****环境局黄河三角洲****示范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0565-2025-013-L。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并记录存档。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19年3月1日)中安全距离的要求,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米,本项目满足安全距离。本项目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油井井口均安装了套管气回收装置,井场厂界硫化氢浓度均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0.06mg/m3)的要求。经调查,项目运行前,****油厂已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完成了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
| 1、接转站/混输泵站:****泵站、****泵站、****泵站、****泵站、南块接转站、M120接转站 2、油气集输:井口采出液经**串输管线汇至附近集油管网,进入南块接转站、M120接转站。采出液经接转站三相分离,分离出的采出水再经接转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分离****采油厂现有集输流程、分离出的伴生气经脱水后,管输至接转站供锅炉使用 3、采出水处理:**采出水经M120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北区采出水经南块接转站采出水处****采油厂现有集输系统,最终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4、落地油等危险废物贮存:****油厂****泵站危废贮存池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及时清运,依法合规处置,贮存量小于设计容积的20%; 5、注汽锅炉:依托中国****公司****公司****中心的移动注汽锅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接转站/混输泵站:****油厂****处理站、****油厂******处理站、南块接转站、M120接转站 2、油气集输:井口采出液经**串输管线汇至附近集油管网,进入M120接转站。采出液经接转站三相分离,分离出的采出水再经接转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分离****采油厂现有集输流程、分离出的伴生气经脱水后,管输至接转站供锅炉使用 3、采出水处理:采出水经M120接转站采出水处****采油厂现有集输系统,最终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水质主要****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4、落地油等危险废物贮存:****油厂****泵站危废贮存池分类暂存,委托****及时清运,依法合规处置,****油厂****泵站危废贮存池设计暂存容量为500m3,经调查实际贮存量小于设计容积的20% 5、注汽锅炉:依托中国****公司****公司****中心的移动注汽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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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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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新带老削减量为VOCs:0.1605t/a,H2S:0.00101kg/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项目实施后区域VOCs消减量为:0.1605t/a,H2S消减量为0.00101kg/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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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井场全部利用现有井场,管线建设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井场全部利用老井场进行建设,未新增永久占地;施工过程中合理规划的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可能的减少了占地的面积,项目管线施工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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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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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单位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项目暂未进入闭井期,后期项目进入闭井期后将会严格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油气田开采废弃井永久性封井处置作业规程》(GB/T 43672-2024)、环评及环评批复相关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妥善处置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扬尘、清管废水、废弃井口设备等污染物。本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固体废物堆放场设立了标志牌;****油厂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系统,配有应****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能够满足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环保需求。****油厂及其上级部门每年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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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