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违规渔船(渔具)扣押及安全保障服务项目-码头停泊点租赁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执法总队违规渔船(渔具)扣押及安全保障服务项目-码头停泊点租赁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执法总队违规渔船(渔具)扣押及安全保障服务项目-码头停泊点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码头停泊点租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具体说明:****受****的委托,为其******执法总队违规渔船(渔具)扣押及安全保障服务项目-码头停泊点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截至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00),本项目只有****报名参加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废标公告。又于2025年12月24日在**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截至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08:00止,本项目只有****报名参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我单位于2026年1月12日13时30分在****会议室,进行了针对本项目的专家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格条件要求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招标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参考《****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申请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红沿河镇前大地村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4日

四、论证专家

李雅杰、西展锐、曲红娜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路309号

联系人:郝臣; 电话:138****0916

2.招标代理人:****

地址:**市**区保健街14号

联系人:马晓楠; 电话:131****4058;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