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核准〔2026〕5号
****改革局关于**市居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二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A组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市居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二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A组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市“供水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等规定,同意实施**市居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二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A组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街道、莞城街道、**街道和樟木头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对**街道、莞城街道、**街道、樟木头镇共计36个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或改建二次供水加压设备共65套,**或改建DN20-DN300二次供水管道217.8km,更换总表80块,新增非居民或消防水表155块,更换户表2.22万块,完善二次供水信息化、智慧化等内容。
四、项目总投资为20599.28万元。建设****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核准依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市居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二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A组项目申请报告》(****出具)、《关于**市居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二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复函》****水务局出具)、《关于对〈征求**市居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二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局出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包括但不限于涉油气管道避让等)、环境影响评价、**利用、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九、请你公司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可能会引起社会不稳定风险的相关因素。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务局、******局、****建设局、****环境局、****办事处、****办事处、****办事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