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30 15:14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351国道**白沙至头门岛疏港公路二期工程 | 位于**市****洋涂至头门岛海域 | **** | ******公司 | 建设单位以网站公示、现场张贴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 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清****处理厂处理;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用二级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运营期桥面径流初期雨水经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后回用于头门岛一期二期码头堆场洒水抑尘。 废气:拌合站和各粉料筒仓配备封闭式除尘装置,确保粉尘达标排放;拌合站原材料堆场采取设置围挡、顶棚等封闭式堆存,堆场车辆进出口和卸料区配置喷淋设施降尘等装置,可明显减轻拌合站物料堆场的影响; 施工场地食堂油烟排放口安装油烟净化系统,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净车出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产生量。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做好沿线绿化维护工作。 噪声: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合理安排施工区高噪设备布置、合理安排高噪设备作业时间,减少运行噪声。 固废:桥梁施工钻渣和土方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湾“公铁水”集疏运项目综合利用;施工区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浮油等危险废****公司及时接收和处置。 生态:合理安排海域工程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应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打桩采取 “软启动”措施,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减轻对周边海域海洋生物的影响。陆域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路基排水、边坡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7-****9793 传真:0576-****1184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