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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6-01-0249
二、项目名称:
辅助性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市城南街道**北路8号沪如产业园815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
280元
| 名称: | 辅助性服务项目 |
| 服务范围: | 本项目为业务开展活动的辅助性服务采购,主要用于提供前期支持、过程协助或其他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静载、水平、抗拔、锚杆、无损探伤等业务开展。 |
| 服务要求: | (一)辅助性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任务单为准: (1)前期支持 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业务开展工作的前期准备,包括资料整理、基础信息收集、作业条件核对及相关准备性工作。 (2)过程协助 在采购人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开展活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现场配合、流程协助及事务性支持工作,保障业务活动有序开展。 (3)过程记录 按采购人要求,协助完成过程信息记录、原始数据整理、工作日志汇总及相关台账的建立与维护。 (4)数据处理 配合采购人对业务活动形成的数据、图像、记录等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及规范化处理。 (5)其他辅助性服务 经双方确认、不涉及核心业务实施、不改变业务开展活动主体责任的其他辅助性服务事项。 (二)如不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采购人有权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结果由高到低选择其他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三)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任务计划及内容,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第二天按采购人提出的作业要求安排进场作业。作业过程中服从采购人现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生产作业流程进行作业。当成交供应商辅助性技术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且造成实际损失的扣减违约金1000元/次,并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采购人损失。 (四)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风险。 (五)根据采购人发出的指令和要求,不得无故拒绝采购方提出的任何合理要求,以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
| 服务时间: | 一年 |
| 服务标准: | 1.所有成交服务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桂霞、谢万庆、孙雪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地址:**市如城街道丰源路66号
联系方式:189****0857
名称:****
地址:**市大司马南路8号前一楼
联系方式:鞠久勤 139****8560
项目联系人:孙雪婷
电 话:189****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