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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第三批材料报送的补充通知
尊敬的国四货车车辆所有人:
****运输局紧急工作部署,即日起启动我县2025年度第三批国四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材料的申报受理工作,具体标准与要求仍依照原文件规定执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次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须同时满足以下日期条件:
1、仅申请报废补贴的,机动车报废证明中的交车日期在2025年11月17日(含)前;
2、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动车报废证明中的交车日期与更新车辆营运证发证日期均须在2025年11月17日(含)前。
二、2025年11月21日(含)前完成报废或报废并更新车辆的,前期未上报申请材料的,同时收取材料预审并上报市局,市局将根据全市资金拨付情况统筹安排。
请各国四货车车辆所有人于2026年2月2日16:00前,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及附件1或附件2的电子版前往****403室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543-****646
0543-****619
****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