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幼儿园食堂食品的质量,保证幼儿的膳食安全,能够采购到新鲜、安全卫生、质优的食品原材料。****对粮油、猪肉、牛羊肉、鸡肉、鸡蛋、蔬菜、干调、水果食材实行定点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现诚邀信誉高、服务优的供货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心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名称
一:粮油(豆油为非转基因大豆油)
二:水果
三:鸡蛋
四:鸡肉
五:猪肉
六:牛、羊肉
七:蔬菜、干调
以上七个包段,供应商最多可以投二个包段。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2月 5日17时
2.报名地点:投标单位按照资质证明顺序准备材料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教育中心门卫并做好登记。
3.报名所需资料(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好):
(1)投标经营者授权委托书1份(原件);
(2)经营者身份证1份(复印件);
(3)投标代理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
(4)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符合生产或出售该投标产品的相关要求)1份(复印件);
(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1份(复印件)。
(6)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1份(生产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中须体现法人联系电话、复印件);
(7)基本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1份(复印件);
(8)供应的全部产品检验报告单1套(复印件);
(9)中华人民**国税收完税证明1份(复印件);
(10)业绩证明1份(复印件);
(11)经营场地、仓储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套(复印件);
(12)供应食品原材料品类和近期一周内产品价格明细表1份(原件);
(13)商标注册证1份(复印件;非必要条件)。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必须齐全,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所有复印件(或打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且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已投标文件的形式装订成册****领导小组。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如有不真实取消资格,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供货商资质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此次采购食堂原材料的供应商,企业必须是生产厂家、加工企业、区域代理类别;
(2)供应商必须是普通纳税人,并能开具与本企业名称、销售类别以及销售品牌相符的普通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可以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核准证);必须是**县内有固定的粮油、鸡蛋、猪肉、鸡肉、牛羊肉、蔬菜、干调、水果配送点;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国家质检部门或具有CMA认证资质机构检测,供应商自己单位厂内检测的产品报告无效);
(5)报名截止后,****小组会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投标者必须无条件配合;
(6)投标****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受理投标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投标报名时拟派的投标委托人;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领导小组不予受理;
(9)本次签订供货协议签订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供货协议期满,重新进行采购。(合同期间,如果县、局对大宗食材有统一采购要求,本合同自行终止。)
(10)中标人员(单位)每年需按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11)中标后每月一结账,结账为对公账户转账付款,不可提前预支费用;供货期内,货物价格应低于市场同期产品价格,随市场价格正常浮动;
(12)投标单位需有能满足配送需求的车辆,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并按时按质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供货商一旦出现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情况的,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新供货商由参与投标且符合资质的人员(单位)按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13)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将拒绝接收食材,现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将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
(1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5)如有供应商对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5.相关费用:****小组不收取供货商招标费用,供货商报名文件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心。
7.报名资格审查:****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如报名资料不符报名要求,或报名信息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8.相关时间:
2026年2月4日—5日上交材料;
2026年2月6日资质审查;
2026年2月7日合格商家实地踏访;
2026年2月8日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企业;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0.投标具体事项:
(1)评定成员****教育中心****小组、家长代表组成。采用综合评价法,通过投票方式选择供应商。
(2)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内,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方可生效;标书代写
(3)评标方式:资质审查、门店走访、综合评议相结合。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若中标,将电话告知中标单位,未中标者不再通知;
(4)合同期内若供货商因供货等原因,被本园告诫二次以上,园所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供货商不得有异议;
(5)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6)联系方式:
张老师:135****0795
李老师:138****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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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