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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洪****处理厂及主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辛村乡白石村东南1.3km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剑
电话:184****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