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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拱门家电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拱门家电生产项目(一期)
地点:**市**区双福团结湖大数据产业园祥福大道72号附8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受****委托于2025年11月完成《金拱门家电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11月28日****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手续(附件1)。该项目厂房已于2024年建设完成。本项目用地面积36350.7㎡,项目建成后家用电器47万件。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日为300d,8小时/班(9:00-17:00),1班制;厂区设食堂住宿。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3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老师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